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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与法律
作者姓名:约汉·何汉白  陈泰志
摘    要:公正评论的权利评论、社论、批评文章、致编者的信和评论性新闻所表述的见解,当其被以诽谤罪名遭到起诉之后,大都可以以新闻单位享有以公正态度进行评论的权利,来为自个作辩护。辩护的基础是公开化政策,即每一个人和每一个出版物,只要没有恶意,都有权评论或批评那些引起公众关注的事务或事件。批评和评论的对象,有可能是公共事务机构中的掌权者、占有人或探索者;作家或剧作者;公共场合中的表演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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