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醒木”,不是“惊堂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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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岳万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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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南方某晚报2006年12月20日A2叠《25年后再相见,几分惊喜几分唏嘘//新老“霍元甲”北京聚首》一文,把“醒木”误为“惊堂木”。原文是这样的:“昨天‘聚会’由评书大师刘兰芳的精彩评书进行整个串场。只见她站在舞台一边的一张桌子旁,一块惊堂木‘啪’一声……”查《辞海》得知,“惊堂木”是旧时官员审判案件时拍打桌案以示威的小木块;“醒木”又称“醒目”,曲艺、评书用的道具,艺人为了引起听众注意而用来拍打桌子的小硬木块。可见“醒木”、“惊堂木”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两回事。是“醒木”,不是“惊堂木”@岳万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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