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通信自由罪的新问题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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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马莲.侵犯通信自由罪的新问题研究[J].濮阳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5,18(2):66-67,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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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马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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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广州市中山大学法学院,广东,广州,510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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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非法开拆他人信件,情节严重的行为。对公民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保护,体现了我国刑事立法对公民民主权利的保护和重视。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这一规定已经无法满足公民对民主权利保护的要求。本文通过对现行立法中出现的一些无法解决的问题的分析,试图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案,以完善我国现行的刑事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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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通信自由 通信秘密 完善 立法 |
文章编号: | 1672-9161(2005)02-0066-02 |
修稿时间: | 2005年1月3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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