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教育的目标和特点 |
| |
作者姓名: | 梁志燊 瞿金凤 |
| |
作者单位: | 北京师范大学(梁志燊),北京师范大学(瞿金凤) |
| |
摘 要: | 在我国《城市幼儿园工作条例》(试行草案)中规定,幼儿园是对三岁至六岁幼儿进行学龄前教育的事业机构。它的任务是对幼儿进行初步的全面发展教育,使幼儿健康、活泼地成长,为入小学打好基础,同时也减轻家长在教育孩子方面的负担,使他们能够安心生产、工作和学习。以上两方面的任务,体现了幼儿园的教育职能和社会服务职能。三岁幼儿逐渐成熟,他需要独立地适应现实的生活环境,为此,应在生理上、心理上、活动能力上做好足够的准备。幼儿园比家庭更具有锻炼幼儿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