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教育形式对学生心理态度的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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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桃枝.法制教育形式对学生心理态度的影响[J].职教通讯(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报),1999(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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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桃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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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江苏省镇江市第一职业高级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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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法律知识教学及其影响奉公守法应是从业人员的基本素质之一。如果不懂得必要的法律知识和相应的法律规范,不具备较强的法制观念,就不能做好本职工作。目前,职业技术学校都普遍开设了《法律》常识和相关的部门法律课程,如《经济法》、《合同法》和《诉讼法》等。课堂法律知识和法律规范的教学是对学生进行普法及法制教育的主要形式。心理学家认为:人类个体的心理态度是通过学习形成的并能影响个体行为选择的内部倾向性或反应性的一种状态。这种内部状态不是天生的,而是通过后天的学习及与环境相互作用而逐步形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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