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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规制定应“以生为本”
引用本文:马建军.校规制定应“以生为本”[J].河北教育,2009(6):22-22.
作者姓名:马建军
作者单位: 
摘    要:当前,“以人为本”已成为社会的共识。学校是教育人的地方,它的最终目的是造就人才。因此,学校管理必须以学生的发展、以“教会学生做人”为根本目的,让学生成为真正的人、大写的人,从而促进教育的健康、和谐发展。然而当前不少学校,行政思维、乃至于官僚思维、封建家长式思维,仍占据着不少管理者的头脑,体现在校规校纪上,就是过于突出规范性、束缚性,以“管教”而不是教育为本,以“师长”而不是以学生为本。

关 键 词:规制  学校管理  以人为本  和谐发展  学生  教育  管理者  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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