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导演、制片人、经营者的三位合一 |
| |
引用本文: | 李路.论导演、制片人、经营者的三位合一[J].传媒观察,2007(6):48-49. |
| |
作者姓名: | 李路 |
| |
摘 要: | 诚如《2007年中国影视产业分析及投资咨询报告》所写,影视业属于典型的建立在知识与信息的生产、分配和使用之上的经济产业。这一观点所涵盖的元素是多方面的。既有全面的产业链条之概念,也定义了影视剧本身的艺术与经济相结合的双重价值。而在影视剧产业链条中,其中尤为重要的两个元素便是导演与制片人,如用粗线条的描述,那便是:导演与制片人是决定影视剧成败的重要因素。
|
关 键 词: | 制片人 导演 经营者 影视剧本 经济产业 产业链条 咨询报告 产业分析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