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绪癸巳科广东乡试史料(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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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光绪癸巳科广东乡试史料(上)[J].历史档案,2002(1):37-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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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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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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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清代的科举制基本沿袭明制,每三年举行一次,分四级进行考试,第 一级为童试,取中者为“秀才”;第二级为乡试,取中者为“举人”;第三级为会试,取中 者为“贡士”;第四级为殿试,取中者为“进士”。因科举是清政府选拔官吏的重要途径, 统治者对它极为重视,称其为“抡才大典”。为杜绝场闱中不断出现的种种弊端,清廷在对 临场考官之监试及应试考生之答卷等方面,均做有极详明的条例规定,并于每届科试前,一 再严申历朝有关圣谕及科场例禁,以对考官及士子进行警示。现从馆藏档案中选出光绪十九年(癸巳,1893年)广东举行乡试的部分史料,予以刊布,供研究清代科举制度参考。——编选者丁进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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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storical Resources about the Country Examination in Guangdong Province in 1893 (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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