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清代野生动物“保护区”——木兰围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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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韩立瑞.我国清代野生动物“保护区”——木兰围场[J].生物学教学,199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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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立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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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南省桐柏县第二高级中学 4747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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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早在17世纪,我国清朝皇室就设立了野生动物保护区性质的皇家狩猎苑囿——木兰围场。 木兰围场位于今河北省东北部围场县境内,设于清康熙二十年(1681年),面积达1.5万平方公里。这里处于内蒙古高原与冀北山地的过渡地带,系大兴安岭与阴山山脉余部向西南延伸与燕山余脉结合部,地势西北高东南低,海拔在700—1940米之间,气候凉爽湿润,雨量充沛,水草肥美,群兽栖息于此,加之这里又是近畿之地,设围行猎,条件得天独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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