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我国国家权力机关与立法机关的关系——兼与李国华同志商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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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郑成亮,张开玲.浅析我国国家权力机关与立法机关的关系——兼与李国华同志商榷[J].中学政治教学参考,20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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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郑成亮 张开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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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枣庄市40中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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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高三政治常识中 ,对于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与立法机关的关系问题 ,不少学生存在模糊认识。有的学生认为 ,我国的国家权力机关都是立法机关 ,也有的学生认为 ,我国的立法机关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后一类学生在阅读了《中学政治教学参考》1999年第 9期李国华同志的《对我国国家机构认识的十个误区》(以下简称《误区》)一文后 ,更坚定了自己的看法。《误区》文中称 :“我国宪法规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有修改宪法、监督宪法的实施 ,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的权力。全国人大常委会有解释宪法、监督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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