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全面推行“一费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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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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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北京10月7日电为了取缔农村中小学不合理收费项目,严格控制收费标准,我国农村义务教育从2004年开始将全面推行“一费制”收费办法。这是记者日前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了解到的。“一费制”收费办法是从2001年开始,仅在贫困地区农村小学和初中试行,即对学杂费、书本费由中央有关部门规定一个最高收费限额,除此之外,不再向学生收取任何其他费用。2002年“一费制”收费标准为:每个学生每学年农村小学160元,农村初中260元;各地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浮动收费标准,上浮范围不得超过20%。目前,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的农村中小学,已普遍推行了“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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