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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把惩戒写进法律的必要性
作者姓名:徐剑峰
作者单位:江苏省如东县洋口镇古坳中学;
摘    要:看过《教师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这两部法律,我不禁回想起自己的学生时代。在我上小学和中学的时候,由于受严师出高徒、严是爱,松是害等传统说法的影响,再加上考试排名、升学压力,一时,棍棒教育的传统被发扬光大到极致,很多教师往往是文武双全。因此,我们的课堂上,教棒常发挥文化知识教具和惩罚学生刑具的双重作用。至今我仍清楚地记得,一同学因上课未认真听讲无法回答出老师的提问,被老师当场迎头棒喝,殷红的鲜血顿时顺着头发淋漓而下,全班立刻鸦雀无声,个个噤若寒蝉。相信此类事件我的同龄人基本都曾经历或目睹过。

关 键 词:学校  违纪学生  社会主义建设者  惩罚教育  惩戒教育  未成年人保护  法律  教师法  接班人  不良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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