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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兴平的附加费
引用本文:陈伯宽.陕西兴平的附加费[J].上海集邮,2005(3):43-43.
作者姓名:陈伯宽
作者单位:天津
摘    要:1992年兴平县征收邮政附加费,包裹每件0.50元,批量包裹在20件以上则每件0.30元;汇款、邮政快件、挂号信函每件0.10元。1993年11月6日起,根据省计委陕计价发1993]715号件精神,停止征收。当时所用附加费凭证参见0512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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