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中介机构应当正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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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黄霄羽 朱敬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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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信息资源管理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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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档案社会化服务的理论基础与实践发展研究”(项目编号11BTQ036);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我国文件、信息商业化服务机构建设依据与策略研究”(项目编号NCET-10-0794)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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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本文对档案中介机构借助定义的理论分析和功能的实践考察,指出当前我国这种机构存在名不副实的局限,并非真正意义的档案中介机构。理由在于,在理论层面学界的定义并未明确揭示档案中介机构的基本属性——"中介性";在实践层面绝大多数档案中介机构的业务内容也不具备"居间服务"功能。因此,档案中介机构应当正名为"档案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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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档案 档案服务 中介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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