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从利益权衡之维界评民事保全异议制度
引用本文:程雪梅.从利益权衡之维界评民事保全异议制度[J].零陵学院学报,2014(3):137-140.
作者姓名:程雪梅
作者单位:西南政法大学,重庆401120
摘    要:民事保全异议作为保全程序的重要制度构成,其程序定位与品质取决于保全程序,因此“保障生效判决执行(或避免损失扩大)”应当作为制度的根本,而“平衡当事人权益”则作为制度修正的指针。据此,保全异议程序的主体应当包括着申请人、被申请人以及案外人,审理方式则应采取有限的对审制,我国当下的审查内容也应当有所调整。

关 键 词:民事保全异议  利益权衡  有限对审制
本文献已被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