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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电大办学优势积极培养法律人才——辽宁省司法干部培训工作取得新成果
引用本文:齐湘泉.利用电大办学优势积极培养法律人才——辽宁省司法干部培训工作取得新成果[J].辽宁教育研究,1986(4).
作者姓名:齐湘泉
摘    要:辽宁省司法厅、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广播电视大学利用电大办学优势,积极培养法律人才,使司法机关缺乏专业人员的局面得到迅速扭转。一九八三年初,辽宁省司法厅、辽宁省人民检察院、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辽宁电大经过磋商,决定开办电大半脱产法律班,从在职干部中招收学员,采用录像录音教学,进行为期三年的正规化培训,造就出一批具有实践经验、又有法律知识的专业人才。这一设想得到省政府的支持,并批准了招收四千二百人的计划。接着,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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