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管理者对被管理者的侵权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基于管理关系,是否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各国立法均没有直接的规定。但是,基于民事关系,则如同国家机关对其所属工作人员的公务行为,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者精神损害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雇主对雇工的工作行为,所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者精神损害,应当承担民事损害赔偿责任等,则多有规定。马加爵案中马加爵承担刑事责任,是理所当然的。但是,马加爵本身并无充分的经济赔偿能力,其父母作为原监护人的垫付能力,也十分有限。显然,四被害人家属的民事赔偿请求,要得到满足几乎是不可能的。在我国,由于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