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习题为纲法教学尝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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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徽政.预习题为纲法教学尝试[J].安徽教育,19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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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徽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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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歙县胡埠口学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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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小学高年级阅读教学,如何遵循“以学生为主体,教师为主导,训练为主线”的教学原则?我认为要根据学生的学法来改革和制定教师的教法。我在多年的教学实践中,采用了“预习题为纲法”进行教学。采用这种方法,既便于教师把握教材和学生的特征,又符合学生的思维过程和思维习惯,有利于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为他们智能的发展创造最佳的外部条件,从而达到培养自学能力的目的,使学生按《大纲》要求,迅速运用掌握的知识,把教师“教”的过程变成自己“学”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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