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性:高等教育的基本属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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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苏林琴.公共性:高等教育的基本属性[J].现代教育科学,200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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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苏林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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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北京工业大学高教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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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北京市教育科学规划“十一五”课题“北京地区高校学生权利保障研究”的成果之一,课题批准号:(S13013232008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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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1997年实行高等教育成本分担制度之后,高等教育领域虽然存在学生缴纳一定的学费才可享受教育资源的现象,但不能就此认定高等教育具有商品属性。高等教育的属性是由高等学校的设立目的、职能及权力属性所决定的。高等学校实现公共利益、提供公共服务、履行公共职能的行为表明,公共性是高等教育的基本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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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高等教育 准公共产品 公共利益 公共职能 公共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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