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是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根本保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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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胡延品.立法是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地位的根本保障[J].黑龙江高教研究,199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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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胡延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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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建国四十年来,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随着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和完善,教育法规建设也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总的来说,教育战线仍是我国法制建设比较薄弱的领域。到目前为止,除国务院和一些地方政府制订的行政性教育管理条例外,由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的教育专门法规只有两部,即1980年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1986年第六届全国人大第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国家至今没有制订一部教育管理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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