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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语文
摘    要:编者的话2003年的初夏是个不寻常的季节,“非典”没有阻止高考的如期举行,反而更显得万众瞩目。终于,600万考生在社会各界祈盼的目光中平安、顺利地走出考场,2003年高考的帷幕缓缓降下。2003年的高考创下几个记录: 考生人数之最; 多年的考试时间调整的愿望终于在2003年实施,一个凉爽的6月; 考试形式与内容的改革,使试卷形式之多创新高。其中,黑龙江、辽宁、山东、安徽、江苏、河南、青海、天津、江西、山西等省市是在课程改革的基础上,使用了课改后的高考试卷。不同的是,辽宁、河南是采用“3+文理综合+1”的考试形式,江苏是采用“3+l+1”的考试形式,辽宁使用的是文理合卷的“辽宁数学卷”,江苏使用的是文理合卷的“江苏数学卷”。江苏的“1”是指高校与考生各在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中选l,使用的试卷与河南的“1”相同的试卷。其余7地采用“3+文综/理综”的考试形式(本期“试卷汇编”中称以上试卷“新课程卷”)。浙江、内蒙、河北、吉林、福建、湖南、湖北、广东、广西、海南、贵州、云南、四川、重庆、陕西、甘肃、宁夏、新疆、西藏等省、市、自治区仍然是采用现行课程命题的试卷。但广东、广西是采用“3+文理综合+1”的考试形式,其余省市采用“3+文综/理综”的考试形式。云南、贵州的“理综”试卷根据两省部分课改的现状,使用了各自单独的“理综”试卷(本期“试卷汇编”所收以上部分试卷无标识)。北京市采用“3+文综/理综”的考试形式,继续高考单独命题的改革,语文、数学、英语3科由北京市命题(本期“试卷汇编”中称“北京卷”),“文综”和“理综”使用现行课程的全国卷。上海市采用“3十文理综合+1”的考试形式,继续全部单独命题(本期“试卷汇编”中称“上海卷”)。以上的统计表明,2003年的高考试卷可谓百花齐放,据了解,推陈出新也是指日可待。2004年的高考全国将有23个省参加课改后的高考,到2005年将在考试内容上全部实行以课改为基础的教材改革和考试改革的“并轨”。但基于高考“三个有助于”的考虑,考试形式的探索与改革的步伐不会停止,我们期待着未来的高考将会继续朝着有利于人才的培养、发展、选拔的方向努力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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