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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出台
摘    要:与原《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标准》相比,《意见》有以下重要:《意见》放宽了对患疾病或生理缺陷者的录取要求。除患有传染性疾病、精神性疾病、血液病、心脏病、高血压、恶性肿瘤、哮喘、尿毒症等无法完成学业的疾病及学习不能自理的考生,高校可以不予录取外,对患有其他疾病的考生,只要不影响专业学习和其他考生,录取时一般应不受限制;《意见》对原《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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