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将扩大试点 |
| |
作者姓名: | 杨佳民 |
| |
摘 要: | 据《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关于职工医疗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帐户相结合的原则,1994年国务院确定在江苏省镇江市、江西省九江市进行职工医疗制度改革试点。为积极稳妥地推进职工医疗制度改革,经国务院同意拟于1996年有计划、有步骤地扩大医疗制度改革试点范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研究职工医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1995年11月13日)》(国阅[1995]142号)精神,国家体改委、财政部、劳动部、卫生部于1996年1月10日选报职工医疗制度改革扩大试点城市有关事项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