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版权立法的前期实实践——地方性行政规章的类型及其特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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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清 尹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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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武汉大学知识产权高级研究中心;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武汉大学知识产权高级研究中心;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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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大清著作权律》颁行前,晚清政府已有包括与外国列强签订的双边条约的版权规范,以及含有版权规范的全国性行政法规和地方性行政规章.根据现存史料与研究文献,晚清各级政府部门设定的地方性行政规章可分为“谕”、 “咨”、 “示”、 “批答”或者“批”四种形式.这些地方性行政规章有不同的特点,涉及的范围也比较广,对《大清著作权律》的制定和颁行,既有立法样本效应,又有奠基石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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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晚清 地方行政规章 版权立法实践 奠基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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