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教育厅自去年底开始酝酿的《山东省普通中小学教师工作评价指导意见》近日公开征求社会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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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方案把教师工作评价内容分为6个一级指标,包括职业道德、工作量、工作表现、专业发展、育人效果和合格率等。方案突出了对教师育人职责的考核,而对学生学业成绩的考核比重大大降低。教师与家长和学生的沟通、履行全员育人职责、帮助学习或发展困难学生等情况,学生在学习、行为等方面的习惯养成情况,学生心理健康水平、近视眼发病率、体育达标率等情况都纳入对教师的评价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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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教师工作评价 评价指导 普通中小学 山东 省教育厅 困难学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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