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物如何防止图片侵犯肖像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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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王葆柯.出版物如何防止图片侵犯肖像权[J].编辑之友,2011(3):86-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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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王葆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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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版权协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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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肖像是通过绘画、照相、雕塑、录像、电影、电视等艺术形式使自然人的外貌再现在物质载体上的视觉形象。在法律上,肖像为自然人人格的组成部分,所以肖像权属于人格权的一种。法律保护公民的肖像,是基于肖像上既有公民的精神利益,也有其派生或转化出的财产利益。我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这里,公民肖像权的含义是:公民有权随时通过任何形式制作自己的肖像,他人不得干涉;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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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民肖像权 时事新闻 中级人民法院 公众人物 出版物 侵犯 集体 阻却违法事由 图片 我国法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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