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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农村中小学教师城镇研修工作暂行办法
摘    要:第一条为贯彻党的十七大报告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提高农村教师素质”的要求,更好地落实北京市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农村教师队伍建设,提高农村基础教育水平,促进城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决定在本市城镇地区学校设立农村中小学教师研修工作站,开展农村中小学教师城镇研修工作,全面提高农村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水平,制定本办法。

关 键 词:农村中小学教师  城镇地区  北京市  农村教师队伍建设  教育教学能力  教育水平  教师素质  均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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