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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作委员会 云南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的通知
摘    要:各州、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员会,各州、市教育局:《云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于2010年5月28日经云南省第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实施办法的再次修订,对于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实现教育公平,巩同“普九”成果,满足人民群众对义务教育优质资源的需求,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提高全省各民族素质,都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关 键 词:中华人民共和国  省人大常委会  义务教育法  云南省  委员会  教科文卫工作  法制工作  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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