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的社会责任 |
| |
引用本文: | 张春晖.论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的社会责任[J].中国地市报人,2012(12):62-63. |
| |
作者姓名: | 张春晖 |
| |
作者单位: | 通化电视台 |
| |
摘 要: | 广播影视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在语言文字规范化方面要肩负着很大的社会责任。我们不仅要用精彩的节目给人民群众以娱乐、教育、启迪、陶冶,还要以准确优美的普通话和规范美观的简化字为全社会做出示范,用实实在在的工作,承担起维护祖国语言纯洁健康的时代重任。
|
关 键 词: | 广播电视节目主持人 社会责任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语言文字规范化 广播影视 人民群众 简化字 普通话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