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对“改退批条”有规定
作者姓名:李宝库
作者单位:辽宁
摘    要:《集邮博览》2012年第12期《改退批条的"变异品"》文中称:国家对"改退批条"的大小、字体及字间距等格式并无严格规定,只要求在小于封片的长方形纸条上,上方中间印刷"改退批条",把业务编号"邮1407"放在左边……据国家邮政局"国内邮件处理规则"(2000年12月)第252条规定,无法投递的函件退回时,应当用双线将邮件封面的收件人地址和邮政编码划销,粘

关 键 词:批条  无法投递  邮件处理  收件人地址  字间距  规定  邮政编码  邮政局  格式  印刷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