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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青岛出台文件规定民办教师可纳入事业编制
摘    要:正据《光明日报》消息,山东省青岛市教育局近日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民办教育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建立民办学校营利性、非营利性分类管理机制,引进民间资金,提高民办教师待遇,符合条件的民办教师可纳入事业机构编制。《意见》指出,青岛市将开展民办非营利性全日制学历教育学校的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社会保险同等待遇试点工作;民办学历教育学校教师按事业单位标准参加养老保险;对于民办非营利性全日

关 键 词:事业编制  单位标准  教师待遇  民办教育  机构编制  养老保险  山东省青岛  山东青岛  民间资金  编制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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