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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律基础课教学改革的有效途径
作者姓名:王鑫
作者单位:绥化师专德育室
摘    要:一、明确法律基础课的教学宗旨是教学改革的前提随着国家法制建设的不断完善和普法工作的逐步深入,《法律基础》作为高校的一门必修课已历时十年,取得了一些成绩,但在一九九五年“两课”评估中也反映出许多问题.如有的高校把公共法律课当成法律专业课,用34学时(专科院校28学时),只讲一两部法律;有的学校把教学重点放在国家新颁布的重要法律上,把法制教育课变成了普法宣传课,形势政策教育课;还有的学校则以教师的喜好为转移,讲其熟悉的或自认为重要的法律.凡此种种,表现出较大的主观随意性及教学的盲目性,法律基础课的教学任务得不到完成,法制教育的目的及功能更谈不上实现.另外;就大学生本身来说,学习法律知识的热情不高,学生的法律知识严重欠缺,法制观念淡薄,守法意识不强,盗窃、伤害、性犯罪、赌博、看黄色录相等违法犯罪在各高校都有发生.近几年来高校大学生违法犯罪率呈增长的趋势,因此,规范大学生的行为,发挥法律基础课的功能必须从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大学生自我发展规律及当前法律基础课的现状出发,明确教学宗旨,进行合理的教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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