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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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车福春.实行依法治国 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J].继续教育研究,19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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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车福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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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大庆电视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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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江泽民同志说:“依法治国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一个重要标志,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在我国实行依法治国是建国以来经验教训的总结,邓小平同志法制思想的精髓,是保障国家长治久安、实行市场经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客观要求。依法治国作为一项治理国家的基本方针,已被正式记载在党和国家的一些重要文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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