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 教育部要求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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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刘涵之.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 教育部要求做好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J].中小学教材教学,2006(7):1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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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刘涵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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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小学教材教学:小学版》记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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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6月29日表决通过了修订后的《义务教育法》。针对义务教育存在的突出同题,在认真总结经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这次对《义务教育法》做了全面修订,重点是三个方面:一是将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以法律形式固定下来,明确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二是将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方向性要求确定下来,明确各级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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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义务教育法》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 修订 落实工作 学习宣传 教育部 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会通 教育均衡发展 法律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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