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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扩大民办高校办学自主权
摘    要:湖北省对高等教育发展与改革进行了新的部署,并强调进一步扩大民办高校办学自主权。 按照《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办普通高等教育发展的若干意见》,从2014年开始,湖北省民办普通高校可结合办学成本等因素自主确定学费标准;可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核定的办学规模自主确定年度分专业招生计划和跨省招生计划;可开展试点学院改革,如与公办高校联合开展专业硕士教育试点等。这些均属于突破性政策新举。

关 键 词:高校办学自主权  湖北省人民政府  民办普通高校  高等教育发展  专业招生计划  教育试点  发展与改革  学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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