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集合论的不同社会形态下信息、知识与数据关系新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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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相丽玲,张云芝.基于集合论的不同社会形态下信息、知识与数据关系新解[J].情报科学,2018,36(9):39-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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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相丽玲 张云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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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目的/意义】近年来国内外学者对于数据概念的认知及信息、知识、数据之间关系的研究观点各异,明确这
三者在不同社会形态下的集合关系,产生的前提条件及其演化过程,对于大数据时代数据财富观及其数据管理理
论的确立具有重要意义。【方法/过程】运用历史法、归纳演绎法等,分析前农业、农业经济时代;工业经济时代;信息
经济时代;知识经济时代;大数据时代有关学者对信息、知识、数据概念及其相互关系的代表性观点,并从集合理论
视角对不同社会形态下信息、知识、数据集合之间的关系及其产生的前提条件进行再分析。【结果/结论】信息、知
识、数据之间的集合关系是一个随社会经济、技术发展不断演化的过程。大数据时代子集关系的出现,不仅意味着
信息、知识、数据之间的界线由清晰到模糊,并最终迈向“同一”,被“数据”取代;而且意味着“数据”成为大数据时代
的关键性经济资源,是促进社会经济增长的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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