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对邓小平法治理论的实践与发展 |
| |
引用本文: | 麻富游. 试论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对邓小平法治理论的实践与发展[J]. 广西教育学院学报, 2003, 0(6): 78-82 |
| |
作者姓名: | 麻富游 |
| |
作者单位: | 宁波大学,江苏,宁波,315211 |
| |
摘 要: |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继承和发展了邓小平同志的民主法制思想,确立“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法治宣言,提升了法治理论新境界,使中国正式步入法治之路,并坚持实践创新,在立法、执法、司法、普法等诸方面取得了骄人的成就,开创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新局面,同时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拓展了法治发展新空间,极大地推进了中国的法治进程。
|
关 键 词: | 领导集体 第三代 治理 平法 依法治国 社会主义 民主法制 实践创新 以德治国 邓小平 江泽民 建设 中国 立法 执法 司法 普法 |
文章编号: | 1006-9410(2003)06-0078-05 |
Practice and development of Deng Xiaoping''''s legal theory by the third generation of the Party''''s collective leadership |
| |
Abstract: | |
| |
Keywords: | |
本文献已被 维普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