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法律思维方式特征的内在观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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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聂小明.关于法律思维方式特征的内在观察[J].滁州学院学报,2008,1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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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聂小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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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基础部,安徽蚌埠,233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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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课题(ADZX08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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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观念、知识、情感与意志、语言和方法等要素,是任何一种思维方式都必须具备的,它们共同决定着思维方式的本质。作为一种职业型的思维方式,法律思维方式意味着按照法律的逻辑来观察、分析和解决法律问题。不同于其它的思维方式,在价值观念、知识结构、语言系统、情感与意志和思维方法等方面,法律思维方式具有鲜明的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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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律思维方式 特征 构成要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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