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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教育公平的实现主体
引用本文:管月飞.论教育公平的实现主体[J].现代教育科学,2006(12).
作者姓名:管月飞
作者单位:安徽师范大学教育科学学院 安徽芜湖241000
摘    要:教育公平意味着教育机会的公平获得、教育资源的公平分配和教育利益的公平享有。教育公平与社会公平互为条件、互为因果。教育公平和社会公平的实现不能分开来进行,必须要双管齐下、同时并进。教育公平之所以易说难行,主要原因在于其实现主体不明。总体上看,教育公平的实现主体可分为教育界、教育市场和政府三大主体。实现教育公平,较为可行的办法是实行以教育市场为主导、以教育界为基础、以政府为补充的三位一体模式。

关 键 词:教育公平  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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