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活动禁止权利滥用原则初探 |
| |
作者姓名: | 卢耀胜 |
| |
摘 要: | 权利滥用,是指权利主体在行使权利时,由于过错而给他人造成一定损害的行为。权利滥用具有三个特征:一是以行为人存在一定的权利为前提,这是与普通的侵权行为最主要的区别;二是行使权利的主体有过错,这种过错有故意和过失两种;三是由于该行为给他人造成一定的损害。何谓禁止权利滥用,台湾学者郑玉波先生认为:“权利人行使权利之本旨,法律上乃加以禁止之谓。”民事主体依法行使权利必然受到国家法律的保护,但是如果主体滥用权利,给他人造成损害,不但不受法律保护,而且还要受到法律的追究。这就是所谓禁止权利滥用原则。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