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从严格的逻辑学观点,目前尚没有“量变”这一重要哲学范畴的确切定义。在高等学校的哲学教科书及某些哲学专著上,所谓的“量变”定义,实质上只是对“量变”这一概念的划分,而且往往犯有不全的错误。例如有这样的说法:“量变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见《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上海人民出版社,第5版)。其它哲学教科书的说法也大致如此。当然,数量的增减是一种量变,场所的变更也是一种量变。但是除此之外还有着其它类型的量变。它们既不是数量的增减,也不是场所的变更。众所周知,虚数也是一种数量。这种数量在一定条件下也会发生变化。例如设y=x~(1/2),当x=x_1=-4时,y_1=2_i;当x=x_2=-9时,y_2=3_i。即当x从x_1变到x_2时,y从2_i变到3_i。无可置疑,函数y的变化当然是一种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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