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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休时间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要担责吗?
引用本文:肖宝华,孔凡英.午休时间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要担责吗?[J].中小学管理,2011(11).
作者姓名:肖宝华  孔凡英
作者单位:首都师范大学初等教育学院;
摘    要:对于午休时间发生的学生伤害事故,在认定学校责任时,要考虑学校是否禁止学生午休时间滞留学校,这种禁止是一般性禁止还是严格禁止,不同的情形学校承担的管理责任是不同的。对于午托学生与寄宿制学生而言,午休时间属于学生的在校学习、生活时间,学生在午休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要承担侵权和违约责任。

关 键 词:学生伤害事故  学校责任  《侵权责任法》  《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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