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年前幼儿园过错致伤,幼儿园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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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谭晓玉.九年前幼儿园过错致伤,幼儿园赔偿损失?[J].思想理论教育(上半月综合版),2008(2):45-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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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谭晓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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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教育法制研究与咨询中心,上海2000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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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九年前,初三毕业班女生刘某还在上幼儿园。一次上游戏课滑滑梯,由于带班老师的注意力分散,使其从滑梯高处不慎跌至地面,折断了左手无名指。幼儿园及时将孩子送往医院救治,支付了医疗费、家长护理费、孩子营养费等相关费用,并多次带着礼品到医院及其家中探望,向家长赔礼道歉。家长对幼儿园真诚的态度和善后处理很满意,也十分感激,打消了原来要求幼儿园赔偿的念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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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赔偿损失 幼儿园 过错 注意力分散 赔礼道歉 善后处理 毕业班 游戏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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