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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创新人才必须处理好的几种关系
引用本文:严长松.培养创新人才必须处理好的几种关系[J].职教通讯(江苏技术师范学院学报),2000(3):16-17.
作者姓名:严长松
作者单位:严长松(江苏省盐都县教育局)
摘    要:第三次全国教育工作会议明确指出,教育是知识创新、传播和应用的主要阵地,是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摇篮,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重点是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职业教育作为教育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理应肩负起培养创新人才的责任。在职业教育中培养创新人才,笔者以为,必须处理好以下几种辩证关系。一、继承与创新的关系以传授知识为中心的传统教育,在我国可谓根深蒂固,强调对知识的记忆、模仿和重复练习,以达到继承已有知识的目的。它的影响不仅反映在教育内部的教学思想、考试制度、评价标准和教学方法上,而且涉及到整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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