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物理教师》2005年第3期刊登了一篇题为《“核衰变”和“核反应”》的文章(以下简称“原文”),《原文》作者认为“衰变”和“核反应”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从形式逻辑上来看,这两个概念在外延上是“全异关系”,不能互换使用。笔者读后认为,“原文”作者的观点有待于进一步商榷。首先,大家都知道,核反应虽然成千上万,但是根据其特点可分为四种基本类型:衰变、人工转变、轻核聚变和重核裂变。显然,衰变是核反应的一种类型,从这个意义上说,衰变过程也是一种核反应的过程,即原子核发生变化的过程。我们来分析一下“原文”中对“核反应”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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