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作文评改的权利还给学生——浅谈新课改下的作文评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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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包春华.把作文评改的权利还给学生——浅谈新课改下的作文评改[J].中国教育技术装备,2010(7):99-9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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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包春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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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迎宾路幼儿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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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课标强调“尊重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独特体验”,要“着重培养学生的语文实践能力”,在最能突出语文综合能力的写作教学中又强调应着重培养学生的作文评改能力。具体要求是:“不仅要注意考查学生修改作文的内容的情况,而且要关注学生修改作文的态度、过程和方法,要引导学生通过自改和互改,取长补短,促进相互了解和合作,共同提高写作水平。”这就明确强调了在写作教学中,在重视作文指导的同时,不可忽视对学生作文评改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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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学生作文 权利 实践能力 学习过程 综合能力 写作 语文 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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