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破坏生产经营罪应否包括妨害业务的行为——以淘宝恶意刷信誉行为为例
作者单位:;1.中央财经大学法学院
摘    要:关于破坏生产经营罪,理论上存在很多疑难问题。1997年刑法将破坏集体生产罪改为破坏生产经营罪,并将其从破坏经济秩序犯罪一章移植到财产犯罪的一章,其保护的法益已经发生变化,该罪不包含妨害业务的行为,应该将破坏生产经营的行为与损害商誉的行为进行区分。随着互联网时代的发展,为了适应新型妨害业务行为的出现,应对破坏生产经营罪的行为方式进行进一步的扩张,将一些新型的妨害业务的行为通过司法解释进行具体规定。

关 键 词:破坏生产经营罪  毁坏型财产罪  恶意刷信誉

A Breach of the Production and Business Operation Should Include Breach of the Behavior of the Business:a Case Study of Taobao Malicious Brush Credit Behavior
Abstract:
Keywords: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