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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庄子·养生主》“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辨析
作者单位:;1.重庆师范大学文学院
摘    要:《庄子·养生主》中"为善无近名,为恶无近刑"历来为诸家注者所难解。究其根本,在于对"善"、"恶"归义范畴的不同和对"名"、"刑"的解释落入"名声"、"刑罚"的局套所致。探析庄子思想中的"善"、"恶"、"名"、"刑"四个概念,认为"善"、"恶"应纳入"知"的范畴;"名"指显露名迹,"刑"指"天刑",即遁天倍情,"无近名""无近刑"正属于"养生"范畴。此句应释为"防止俗知引发的善恶欲念,养生于外无以显名,养生于内不遁天倍情"更能揭露庄子"养生"思想的关键,即"应帝于外而德充于内"。

关 键 词:  为善无近名  为恶无近刑  显名  天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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