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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同意北京市开征地方教育附加
摘    要:据新华网北京8月16日消息记者16日获悉,财政部日前同意北京市对本市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按照其实际缴纳三税税额的2%征收地方教育附加。财政部要求,地方教育附加由北京市地方税务部门征收,征收时应使用市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财

关 键 词:外商投资企业  地方教育  营业税  增值税  北京市  税务部门  附加收入  消费税  行政区域  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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