语文教学中表现性语言与思维能力的培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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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田文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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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台州师专中文系!浙江台州,31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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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表现性语言相对指称性语言而言。结构主义语言学根据符号的性质,把语言符号分为“能指”和“所指”,又因其能指和所指重合程度与侧重点的不同,把语言分为“表现性语言”和“指称性语言”。前者强调语言的功能,其目的在于表现主观的某种态度或情感。因为它主要是形象思维的结果,所以有人称之为艺术语言。后者强调语言的指称功能,即字典意义,其目的在于陈述客观的道理或事件。因为它主要是抽象思维的结果,又被称之为逻辑语言。在语文教材中,表现性语言十分活跃。文艺语体用它塑造形象反映生活;说明话体、科技语体也常用它来说明事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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