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语文教学中表现性语言与思维能力的培养
作者姓名:田文强
作者单位:台州师专中文系!浙江台州,317000
摘    要:表现性语言相对指称性语言而言。结构主义语言学根据符号的性质,把语言符号分为“能指”和“所指”,又因其能指和所指重合程度与侧重点的不同,把语言分为“表现性语言”和“指称性语言”。前者强调语言的功能,其目的在于表现主观的某种态度或情感。因为它主要是形象思维的结果,所以有人称之为艺术语言。后者强调语言的指称功能,即字典意义,其目的在于陈述客观的道理或事件。因为它主要是抽象思维的结果,又被称之为逻辑语言。在语文教材中,表现性语言十分活跃。文艺语体用它塑造形象反映生活;说明话体、科技语体也常用它来说明事物…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